大家都知道今年4月1日后新規開始實施,之前DIDI有對一些細則進行了解釋,而除了實施扣分新規外,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也正式實施,那么其中有哪些變化呢?今天就跟大家一起來看一看~
1 C類駕照考試科目的調整
增駕考試科目減少
對已持有C2駕照申請增加C1準駕車型的,只需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識),取消了科目一考試。
C2科目二減少考試項目
對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C2)、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C5)駕駛證的,科目二考試取消“坡道停車和起步”項目,保留“倒車入庫、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四個項目。
補充:其他車型考試內容的調整
大型客車(A1)、重型牽引掛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車型科目二由以前的16項變成14項,取消了原科目二“通過連續障礙”和“起伏路行駛”項目。
2 取消增駕實習期
增駕考試科目減少
舊《規定》第74條: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
新《規定》第76條:機動車駕駛人初次取得汽車類準駕車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車類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
在實習期內是有嚴格的上路要求的,這給車主出行帶來了很大的困擾。為解決實習期限制過多這個問題,新規改進了實習期管理制度:明確初次取得汽車類或者摩托車類駕駛證的12個月為實習期,增駕同類車型不再單設實習期。
*提醒*
如果原先你是取得的汽車類駕照增駕摩托車駕照或者原先取得的是摩托車駕照想要增駕汽車類駕照的,那么新取得的駕駛資格還是有12個月的實習期的。
3 駕照申領年齡進行了優化
新規定對申請小型汽車(C1)、小型自動擋汽車(C2)、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C5)、輕便摩托車(F)準駕車型的,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取消了70周歲的限制,也就是將年齡上限刪除了。
如果您是70周歲以上想要申領駕駛證,只要能夠通過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就可以申請上文提到的駕照。
4 記分36分以上 增加科目二考試
在之前,駕駛員如果在一個周期內扣滿12分,需重考科目一;若被扣24分以上,就需要重考科目一+科目三。
而在新《規定》中新增了這么一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三次以上累積記分滿12分或者累積記分滿36分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預約參加場地駕駛技能(科目二)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三)。
這就意味著,以后被扣滿36分及以上的,不僅要參與滿分教育學習,還得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